|
【wto】美“替代国”做法是在挑战wto规则 |
【wto】2017-11-21发表: 美“替代国”做法是在挑战wto规则 近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胶合板产品“双反”调查最终裁定,裁定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183.36%。补贴幅度为22.98%-194.90%。在这一调查中,美国沿用了“替代国”做法。此前,美国宣布了 陶瓷相关 COTTO toto ,本文关键词:wto规则挑战 美“替代国”做法是在挑战wto规则近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胶合板产品“双反”调查最终裁定,裁定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183.36%。补贴幅度为22.98%-194.90%。在这一调查中,美国沿用了“替代国”做法。此前,美国宣布了对华铝箔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也继续使用了“替代国”做法。 “替代国”做法以及相关的市场经济地位调查并非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以及《1994年关贸总协定》规定的做法。《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的注解提到,对于一个完全垄断或者实质上完全垄断贸易的、并且其所有国内价格由国家定价的国家,将出口价格与其国内价格比较来确定倾销幅度可能并不合适。但是,显然中国目前不是一个垄断贸易的国家,何况这条注解并没有允许使用“替代国”的做法。 《反倾销协议》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当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没有销售,或者因为“特殊市场情形”或很少销售从而使得通常的比价方法不合适的时候,可以使用构成价格比价,或者与出口国类似产品出口到一个合适的第三国的可比价格进行比价。这里的比较基准是出口国出口到第三国的价格,并非美欧目前使用的第三国国内价格。因此,美欧等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在《1994年关贸总协定》以及《反倾销协议》中均无严格法律依据。现有的美欧等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主要依据其国内法。 《中国入世议定书》第十五条虽然规定,如中国不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可以在中国入世十五年内使用“替代国”做法,但同时规定这种做法无论如何必须在中国入世十五年届满时取消。因此,当前中美就此问题的分歧不是中国是否为市场经济国家的问题,而是美国是否能够继续使用“替代国”做法的问题。更确切地说,中美之间分歧的实质是如何对待世贸组织承诺的问题。 近一段时间,美国政府一些官员数次发表令人担忧的言论。9月18日,美国贸易谈判代表莱特希泽声称中国对国际体系构成前所未有的贸易威胁,同时又表示世贸组织对此无能为力。9月27日,美国商务部长罗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世贸组织已经过时陈旧。如果仅仅是认为世贸组织陈旧过时,中国愿意通过对话来进行修改完善。但是,如果美国完全背弃多边贸易体系,那么对话就无从谈起。不过,我们相信这并不符合美国的长远利益。 在此次美国总统特朗普访华期间,中国充分表示了希望稳定和发展中美经贸关系的态度。我们希望两国元首会晤除了推动中美经贸合作,也能有利于未来一段时间建设全面稳定的有可预见性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美国应该在维护和遵守现有国际经贸规则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制度建设要求,中国应该对新议题持开放态度。在两国元首达成一定共识的基础上,中美双方在双边、区域、诸边与多边多个层次不断保持沟通,管控贸易摩擦,同时共同推动未来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建设,这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 wtowto相关"美“替代国”做法是在挑战wto规则"就介绍到这里,如果对于wto这方面有更多兴趣请多方了解,谢谢对wtowto的支持,对于美“替代国”做法是在挑战wto规则有建议可以及时向我们反馈。 (【wto】更新:2017/11/21 8:22:40)
![]() |